关于建设山东省学校体育竞赛裁判员信息资源库等有关问题的通知
各市教育局体卫艺科(处),各高等学校体育学院(部、系、室):
为充分发掘和利用我省学校体育资源,规范我省学校体育大型赛事裁判员选派工作,经研究,决定建立“山东省学校体育竞赛裁判员信息资源库”,并同步建立“山东省学校体育工作专家信息资源库”。现将有关人员遴选、推荐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范围和对象
全省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类学校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,均可作为人选推荐。
二、推荐条件
(一)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与中国共产党领导,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,具备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;
(二)了解学校体育改革发展趋势,在本地、本校及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;
(三)从事学校体育教育专业教学或管理工作,在本专业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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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较高学术造诣和技能水平;
(四)从事体育比赛裁判工作的,须具有一级以上(含一级)裁判员等级资格,年龄不超过55周岁(担任篮球、足球裁判工作的,年龄不超过45周岁),担任体育比赛裁判长、比赛监督、仲裁、编排记录等工作的,年龄不超过58周岁;
(五)同步申报学校体育工作专家信息资源库人员,须在基层部门或高校从事体育教学、研究及相关管理工作5年以上,高校须具有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。
(六)身体健康,有参加相关工作的时间和精力。
三、推荐专家数量不设名额限制,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推荐上报。
四、推荐遴选程序
(一)推荐。各高校应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认真梳理,按照规定的推荐条件择优确定拟推荐人选,经单位负责人审核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,直接报送我处。
各市教育局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层层推选,经初步审核,统一推荐报送。
(二)审核。我处将组织人员对各市、各高校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,符合条件的纳入《山东省学校体育竞赛裁判员信息资源库》《山东省学校体育工作专家信息资源库》,并以正式文件的形式通知单位和专家本人。入库人员信息每5年更新一次。
五、其他事项
(一)请各地各校高度重视信息资源库人选的推荐工作,严肃认真把关,实事求是推荐,将最优秀的学校体育人才推荐到信息资源库中,确保信息资源库的权威性和广泛性。
(二)申报人员需填写相关推荐表(见附件)。电子版文件可在山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(http://www.sdedu.gov.cn)“处室函件”专区下载相关资料。
(三)请各市、各高校于3月10日前,将《山东省学校体育竞赛裁判员推荐表》《山东省学校体育工作专家推荐表》《山东省学校体育竞赛裁判员推荐汇总表》《山东省学校体育工作专家推荐汇总表》发送到指定邮箱。纸质材料须加盖所在单位及推荐单位印章寄送至我处。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、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,视为放弃或无效推荐。
通信地址: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邮政编码:250011
联系人:阚方力
电话: 0531-81916568
邮箱: twy@sdedu.gov.cn
附件:1.《山东省学校体育竞赛裁判员推荐表》
2.《山东省学校体育工作专家推荐表》
3.《山东省学校体育竞赛裁判员推荐汇总表》
4.《山东省学校体育工作专家推荐汇总表》
山东省教育厅体卫艺处
2018年1月22日